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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条例

第一条:中国中文信息学会语言与知识计算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专委会委员”)实行委员制,设主任(主任、副主任)、秘书(秘书长、副秘书长)、 委员、通讯委员等四种委员身份,并设立执行委员会。


第二条:专委会执行委员会由主任和秘书构成,是专委会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。执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决定专委会各项事宜。执委会 参会人员超过全部执行委员总数三分之二所作出的决议方为有效。执委会工作职责分工将在每次执委会召开之后确定,一经确定分工,各项工作的负责人需尽职 尽责的完成份内工作。


第三条:专委会主任以及秘书有任期限制,每个任期均为五年,最多允许连任一届。主任和秘书的选举根据选举细则,在选举当年专委会全体 委员会上进行。新委员需要满一年后才能参与主任和秘书竞选。


第四条:专委会在知识图谱、语义技术和语言理解三个领域开展学术活动。


第五条:专委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专委会工作会议,每年也将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、知识图谱论坛和前沿技术讲习班、学术沙龙等系列活动。


第六条:专委会实行委员准入准出制度。新委员申请需经专委会执委会讨论且投票达三分之二后获许通过。专委会委员连续两届专委会工作会议 不参加将降级为通讯委员,通讯委员再一年不参加专委会工作会议将视为自动退出专委会。


注:本届专委会执行委员会任期从2016年开始